close

http://goo.gl/URy8ZL

公路總局今年3月針對逾期未繳納103年以前機車汽燃費的車主,寄發違反公路法事件處分書,總計寄發數量計118萬9016件處分書,其中只有101年期處分共15萬3646件因不符程序,罰單將撤銷。公路總局局長趙興華上午表示,他昨天下午知道這件事後緊急要求相關人員處理,對收到罰單的民眾表達歉意,內部也會懲處。公路總局連夜統計,目前有1萬0802人已繳罰單,二周內退還644萬1900元,至於還沒有繳款的14萬2047人可免繳。不過公路總局提醒,同一張處分書內若有其他欠繳年期者,車主仍需繳納罰鍰。【中央社/台北23日電】公路總局昨天決定撤銷15萬多筆機車汽燃費逾期未繳罰單,已有上萬人共繳了新台幣600多萬元罰鍰,將全部退回。但公路總局會進行第2次催繳,4月30日前仍未繳納者,就會開罰。交通部公路總局日前針對民國103年以前逾期未繳納機車汽燃費的車主,寄發違反公路法處分書,共寄出118萬9016件,其中101年逾期未繳的處分書有15萬3646件,因行政流程未完備,昨天決定全數撤銷。公路總局統計,到今天已有1萬802人已繳了每筆600元罰金,共約600多萬元。公總總局表示,將個別再寄退費通知,車主填妥相關資料後寄回,採匯款方式兩週內完成退費。機車汽燃費在101年以前是隨換發行照一次徵收2年,102年實施免換行照後,101年之前因未換行照而積欠汽燃費的車主,公路總局在103年4月或11月,寄發雙掛號催繳通知書限期繳納。不過,因101年之前的機車汽燃費沒有採公告方式徵收,交通部認定公路總應依公路法,辦理2次通知後再處罰,已寄發的101年期機車汽燃費逾期處分書應撤銷,重新再通知1次仍逾期未繳才能寄罰單。公路總局說,機車汽燃費逾期未繳處分書,還未繳罰鍰者,只要補繳汽燃費,不必繳罰鍰,公路總局會進行第2次催繳,4月30日前仍未繳納者,就會開罰?
A4B4AA8C384E6452
arrow
arrow

    jyt612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